小孩天眼所见:香铺起火前已被贴上红色封条
发布时间:2024-12-16 02:46:33作者:金刚经全文网
毁观音像制檀条卖钱,获悲惨现报
康熙初年檀香卖得特别昂贵,苏郡有一家做香的香铺,以前以三金请了一尊檀香的观音菩萨像。香铺家的人私下商量说:“如果能把这尊观音像制成檀条出售,可以得十六金。
”于是要毁坏佛像,趁着檀香涨价赚一笔钱。但是佣人害怕造罪业,就劝阻他们不要做。当时,香铺家的女婿准备接妻子回家,正住在岳父家里。他对佣人说:“你是佣人,这事与你无关,你只要照着办就可以。”当天晚上,香铺家的女儿因为肚子不舒服,不能回家,就在娘家住了三天,还是没好转。
第二天,街上有个6岁小孩,忽然指着香铺问父亲:“那一家的房屋为什么用红条封住?”父亲以为他看错了,叫他不要乱说。
当天晚上,香铺着火,一家人都葬身火海,大火却没烧到邻家。当时,香铺家的女婿想从楼上房屋的洞里钻出,被一件东西拦住而死于火中。那位佣人当天早上被另一家香铺强拉着去做了两天工,只有他幸免于难。
所以因果报应没半点差错,存的是什么心,就遭什么报应。那位女婿和佣人的存心截然不同,前者胆大妄为,对于佛像没有任何敬畏,后者敬畏佛像,不敢造罪。报应也刚好相反:女婿本来要回家,却死在大火中;佣人不想到别处去,却被人强行雇佣而得到免难。
香铺一家人算是集体造罪,把尊贵的佛像作为商品营利,很快就全部遭到报应,全体葬身在烈火中。来世还要堕落恶趣,不知道还要受多长的果报。在三宝份上做的事,果报来得尤其深重。如果有至诚恭敬的善心,做出尊重、供养等的善行,就能迅速消除业障增长福德;如果没有至诚恭敬的善心,反而做出亵渎轻慢的行为,那也是罪过弥天,会迅速消减福德,而且会遭到惨烈的报应。所以一定要谨慎才是。
-----益西彭措堪布宣讲《持经利益随心论讲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