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禅寺2014年传授二部僧三坛大戒法会通告
发布时间:2024-07-09 02:41:39作者:金刚经全文网为绍隆佛种、续佛慧命、培育僧才、住持佛法,经广东省佛教协会审核,报请广东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和中国佛教协会批准,南华禅寺定于2014年10月8日至11月7日(农历九月十五日至闰九月十五日)举行传授二部僧三坛大戒法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传戒时间及报到地点:
传戒时间:2014年10月8日至11月7日(农历九月十五日至闰九月十五日),报到时间:10月1日至10月7日(农历九月初八日至九月十四日)。
报到地点:男众在韶关曲江南华寺客堂报名;女众在韶关曲江南华寺无尽庵客堂报名。
二、受戒人员条件:
1、受戒人员必须信仰纯正,爱国守法(没有任何法律纠纷),六根具足,身心健康(包括无生理缺陷),须由县级以上医院出具体检证明;
2、受戒人员,以广东省寺院的常住沙弥或沙弥尼为主,出家男女众同住一个寺院的受戒人员不予受理;
3、年龄在20至59周岁之间(以身份证为准,临时身份证无效),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和一定的佛学知识。男众剃度后在寺院修学一年以上,女众剃度后在寺院修学两年以上;
4、无婚姻关系。(未婚者出具未婚证明;已婚者出具离婚证明;丧偶者出具丧偶证明)。
三、受戒人员求戒需履行以下程序:
1、经剃度师同意后,向所在寺院提出书面申请;
2、所在寺院审核同意后,报所在地佛教协会;
3、所在地佛教协会审核同意后,受戒人持《全国汉传佛教寺院出家二众受戒申请表》(一式两份),申请表应贴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僧装照片(共4张)、剃度师意见(号条)并盖章,所在寺院意见和公章,所在佛协意见和公章,(如当地没有佛教协会,必须有当地政府宗教部门意见和公章;外省求戒人员,必须通过所在省级佛教协会同意)以及体检、婚姻状况证明按规定时间到南华寺或南华寺无尽庵接受报名资格审查。
4、受戒人员进堂前要背诵《朝暮课诵》、《沙弥律仪要略》和《毗尼日用切要》,合格者才予登记。
四、注意事项:
1、《全国汉传佛教寺院出家二众受戒申请表》不可复印,由省佛协统一分配给各市佛协。《受戒申请表》已分别标识男、女众,不可混淆;
2、受戒人员每人缴戒费1500元(戒场结缘三衣、钵、具、洗漱用品);
3、联系方式:
男众传戒寺院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曲江区南华禅寺。
联系人:法隆法师:13802814009 照贤法师:13542281827
客堂:(0751) 6501014
女众传戒寺院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曲江区南华寺无尽庵。
联系人:法雨法师:13542286704
客堂: (0751) 6501347
南华禅寺
2014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