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清法师:菩萨四十六轻戒之二十七
发布时间:2023-11-21 02:04:41作者:金刚经全文网
从二十七条到三十四条共八条,若有毁犯,则会障碍般若(智慧)度的功德圆满。
《集颂》:“1、声闻相应诸教法,不须听闻作受持。
精勤学修归无用,小乘学故染违犯。
菩萨尚应研外典,何况如来胜教诫。
2、大乘一向乐小法,令彼回转无违犯。
防彼弃舍别解脱,堕落大险烈火坑。”
1、如果有人这样宣说:声闻(二乘、小乘)的教法,不必听闻、不必受持,因为它是小乘的缘故,即使狠精进的修学,也是没有用的,即为犯此戒条。因为行菩萨道的人,为了广度众生,就连外道的法典也要了解、掌握,何况小乘教也为佛的殊胜教典。
2、如果是一个发了大乘菩提心的人,本应在愿心的摄持下去行菩提行,却一向不远为众生付出,乐修自了的小法,为令彼回小向大,破斥小乘的自了发心,则不犯此戒。因为是要防止他舍弃所谓小乘的别解脱戒或因犯戒而堕落地狱的缘故。
3、根据诸经的理念,众生皆具佛性,皆有成佛的可能,我们要舍却小乘的发心,但并不是舍弃和轻谤小乘的经法,小乘的经法是三乘共道所应闻所应修,谤弃小乘,也是诽谤正法,获罪无量。
4、摘《往生的障碍》:《大乘大集地藏十轮经》第三品也叫无依行品,说「此有一类,于声闻乘得微少信,实是愚痴,自谓聪敏。于我所说缘觉乘法,及大乘法,毁呰诽谤。不听众生受持读诵下至一颂」……「复有一类,于大乘法得微少信,实是愚痴,自谓聪敏,于我所说声闻乘法,缘觉乘法,毁呰诽谤,不听众生受持读诵下至一颂」,释迦牟尼佛列举这三段以后,「如是等人」,就是上面那三种人,「名为毁谤佛正法者,亦为违逆三世诸佛,破三世佛一切法藏」。因为,法无高下,佛佛道同。三世一切诸佛,过去佛、现在佛、未来佛,说的法,法理是一致的。小乘之法,只是不究竟,不是错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