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上感应篇图说186:自咒咒他
发布时间:2024-09-29 02:44:11作者:金刚经全文网
经文:自咒咒他。
【原文】
生来凶暴性难更,炼就头颅铁铸成。
责罢又枷枷又责,悔行死里得逃生。
注:诅咒一事,篇中屡言之。“干求不遂,便生咒恨”,是怀怨而咒他人也。“咒诅求直”,是忿极而白自己也。此则撒泼无赖之小人耳,不独王法加之,鬼神亦殛之矣。
案:齐五,生性无赖,与人相角,以头撞去,靡不立倒,曾受木棒数十而头不破肿,故绰号“齐铁头”。一日,在碗店门首闲坐,店中不见钱数百文,主管曰:“方才在此,转眼不见,想有贼人偷窃。”五出而认话曰:“尔赖我耶?”仰天咒骂,店主屏息不敢抵对。有一乘马者见其泼撒太甚,斥曰:“彼未尝指名赖汝,辱骂无礼,独不畏王法乎?”五将其人扯下,拳脚交加,衣冠尽碎,旁人劝曰:“此系县令亲友,不可动手。”五曰:“此更不可恕。”乡地飞来救护,已半死矣。县尹怒极,差人锁拿到案,重责四十,枷号三个月,不许进屋,使之日受曝晒,夜受霜露。限满,复责四十,五跃出县门,指而笑曰:“尔奈我何哉?”至前碗店,猛然跳入,取身旁小棍乱打,数百金磁货一时俱粉,又打进内室,辱其妇女。店主禀县,尹曰:“此地方大憝也,吾当为万民除害。”遣差立刻锁来,选八名有力皂役,以大板授之,曰:“可带赴门外,三板一换,勿令速死,责至二百板,方许气绝。”五至此方知要命,流血长号,哀求万状,尹曰:“上帝好生,吾忝为父母,岂忍置人于死,汝既畏法求饶,吾且网开一面。”仍命枷号,不拘月日,从仲秋枷起,直至十二月。尹曰:“吾欲放尔过年,但元旦佳节,与民休息,岂容恶人生事?”俟至五月归家过端节可也。至期又曰:“如此炎天,带枷静坐,正好乘凉,如何求释?”叱令带出,前后计及一年,改悔方释。问五知罪否,五伏地流涕曰:“小人知罪,再不为非矣。”后果改行,得令终。尹之意,责之彼既不畏,杀之又恐伤生,故枷号经年,使之静中自怨自艾,亦居官之微权也。
附:当湖林某,有二姊适陆氏昆季,长生子某,次生子天锡。康熙戊午,林病殁,翌日复苏,告家人曰:“异哉!陆氏二甥,一段因果也。昨至冥府,侍卫森严,予方惶恐,忽闻人马喧阗,诸神送今科天榜至,查核功过以定去取,申详桂宫。冥王因唤予曰:‘汝禄未终,既来此,看我查核新科举子,以昭报应之不爽。’予悚惧旁立。随有判官呈册,解元即甥陆某也。册载母林氏诅咒口过,上干天怒,王色怫然。再查陆某犯财色二字,遂除之。次查至二十一名乃甥天锡,其母口过相等,王亦欲除之,再查籍中注有友人逋赋当受杖,代为完办;叔为县令亏帑,弃产补之;又拒一奔女。王喜。谕予曰:‘汝甥有此三大善,榜当留名,汝回阳可勉其精进勿怠。’予受命而出,恍恍间即归家也。”因召二甥语之。是科,天锡果中二十一名。(《桂香镜》)
【译文】
注:“诅咒”一事,篇中多次言及。如“干求不遂,便生咒恨”,是讲因心怀怨恨而诅咒他人;“诅咒求直”,是讲羞愤恼怒而发誓证明自己的清白。而这一条指的是撒泼无赖的小人,不仅王法会惩罚他们,鬼神也会降罪。
案:齐五,生性无赖,与他人发生争执,就一头撞去,人无不被他撞倒,脑袋曾被人用木棒打了几十下,也不破不肿,所以外号叫“齐铁头”。有一天,他在一家碗店门口闲坐着,店中不见了数百文钱,主管就说:“刚才还在这儿,转眼就不见了,想来是被贼偷走了。”齐五就过来接话说:“你这是赖我吗?”仰天咒骂,店主默不作声不敢与他争执。有个骑马的人看见他撒泼太过分,就斥责他说:“他又没有指名赖你,你无礼辱骂人家,难道就不怕王法吗?”齐五把那人拉下来,拳打脚踢,衣冠尽破。旁边众人解劝说:“他是县令的亲友,不能动手打他。
”齐五说:“这就更不能饶恕!”乡中地保飞跑来救护,已经打个半死。县令大怒,差人捉拿到案,重打了四十棍,又枷号(旧时将犯人上枷标明罪状示众)三个月,不让进屋,让他白天受曝晒,晚上受霜露,期限满后,又打了四十棍放走。齐五一跳出县衙门,就指着笑骂:“你能把我怎么样!”到了前面那个碗店,猛然跳进去,随手拿起一根小木棍,乱打一通。价值数百两银子的瓷器,一时间被打得粉碎。又打进内室去,侮辱妇女。店主告到县里,县令说:“这家伙是地方恶霸,我应为民除害。”派了差人,立即捉来,选了八名力大的差人,每人给一个大板,说:“把他带到大门外,每人打三板就一换,不要那么快就打死,要打到二百板才让他断气。”齐五到此才知到要送命,磕头流血,大哭哀求。县令说:“上帝好生,我作为父母官,怎么忍心置人于死地。你既然害怕求饶,我且网开一面饶了你。”于是就命上了枷,不计日月,从中秋开始枷起,直到十二月。县令说:“我也想放你回家过年,但新春佳节,与民休息,怎能容恶人惹是生非?等到五月回家过端午节吧。”到了时间又说:“这么热的天,带着枷静坐,正好乘凉,怎么要求释放呢?”叱令带出去。前后大概有一年的时间,悔改了,才放了他。问齐五知罪了吗,他伏地痛哭说:“小人知罪。”后来果然不为非作歹,改过自新,得以善终。县令的意思,责打他既不听,杀了他又恐伤害生命,所以枷锁了他一年,使他冷静中自我反省。这也是为官的一种权宜之道。附:当湖的林某,有两个姐姐嫁给陆氏兄弟俩。大姐生了陆某,二姐生了陆天锡。康熙十七年,林某病死,第二天又苏醒过来,告诉家人说:“很惊奇,陆家两个外甥有一段因果。我昨天到了冥府,禁卫森严,我正在害怕,忽然听见人马喧天,说是诸神送来今年科考的天榜,来审查功过,决定去取,报告到桂宫。冥王因而唤我过去,说:‘你寿命未尽,既然到了这里,就观看我审查新科的举子,可以知道报应的不差。’我小心地站在旁边。随后就有个判官呈上册子,解元就是外甥陆某,册上记载着:母亲林氏,犯了诅咒的口过,触犯天怒,冥王不高兴。再查,陆某犯了‘财色’二字,就除了名。依次查到第二十一名,是外甥陆天锡。其母也同样犯了口过,冥王也要除名。再查,簿籍中注着:有朋友欠了赋税,要被杖责处罚,他能代为完纳;叔叔作县令亏了库银,他能舍弃家产为其补上;又拒绝了一个私奔的女子。冥王很高兴,对我说:‘你外甥有这三大善事,榜上当留名。你回到阳世间,可勉励他勤苦努力,不要懈怠。’我受命出来,恍惚间就回了家。”因而叫来两个外甥,告诉了他们。这一科,天锡果然中了第二十一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