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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家的基本条件

发布时间:2024-07-27 02:44:58作者:金刚经全文网

  出家的条件及方法  (一)依据如来的正法规(dhamma)与律(vinaya),以及国家相关规定。欲受戒出家的人,除了要拥有虔诚恭敬且正确的信念之外,尚须具备以下的条件:  1.父母亲或监护人的同意许可(佛制可通融),持父母同意的书面材料,和身份证、户籍证明(由派出所开)、体检证明(有的地方不要)到你认为有缘的寺院。  2. 四肢齐全(佛制)。(缺欠手脚、手脚歪曲、瘫痪、小儿麻痹症患者、麻疯病患者、歪头等不能端正走路者,不可受戒出家。)  3. 五官端正(佛制)。(瞎眼、斗鸡眼、耳聋、耳缺、歪嘴、兔嘴或缺嘴、哑巴等,是不可受戒出家的。)  4. 没有染上会传染的严重疾病(佛制,病好了可以出家)。(如爱滋病,多种皮肤病等。但伤风感冒不在此例。)  5. 没有债务问题缠身者(佛制,债务还清了可以出家)。(如:破产、生意失败而欠下一身债务者。)  6. 没有违犯国家法律(刑事)或正在打官司等事缠身者。(指遭警方通缉者。若曾是犯罪,但已刑满出狱者不在此例。) (佛制可通融)  7. 沙弥年龄不小于7岁(佛制),沙弥年龄不小于17岁(政府)。 (佛制年满二十受大戒,不满二十的可以出家做沙弥。出家年龄没有上限,佛在世时有一百二十岁才出家受戒的。但是最少要生活能够自理,有能力修学受持戒律,否则不许出家。)  8. 精神健全(佛制,病好后可以出家)。(指没有患上任何精神病,如:精神衰弱症、精神分裂症、羊癫症之类会失去知觉理智而失态之病症。)  9. 心理健全、正常。(双性人不可出家。佛制) [佛制]  (二)全国汉传佛教实行度牒僧籍制度的办法规定。  要求出家者,须本人自愿,六根具足(包括无生理缺陷),身体健康,信仰虔诚 [佛制],爱国守法(包括无法律纠纷),父母许可,无婚姻恋爱关系。寺院对要求出家者,经查明身份来历,认定符合出家条件,经僧团一年以上考察合格(考验阶段要做的事情:背诵五堂功课、 [非佛制]学习沙弥律仪 [佛制]、学佛教基础知),可以拜一个比丘,女性则拜比丘尼为剃度师,定期在佛前举行剃度仪式,即剃去须发,以僧装更换世俗服装 [佛制]。 [非佛制]去俗姓,改姓释,并由师父按各自法派取一法名与法号。并按规定发给度牒。然后经过短期修学,求受十戒,这就成为沙弥或沙弥尼。沙弥是根据古代印度语音译的,意义是“息恶行善”者。取得了沙弥或沙弥尼的资格,即为比丘或比丘尼的候补者。  (三)对于出家的学历要求,并不是很多人说的要大学学历。国家没规定有(只是担任住持的僧人,要求初中以上文化程度,但要求也不是太严格),各地政府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制定(在成都市民宗局现在规定就是高中文化,实际有许多还是小学文化出家)。(非佛制)  以上,除注明为 [佛制]外,余皆非佛制。其根据在《四分律藏》中 ,由于未受戒的在家人和以及沙弥不得阅读《四分律》,所以具体经典出处就不列出了。以上[佛制]内容也不够全面,但希望为想了解出家方法的人有所帮助。
  附: 灰色或咖啡色毛衫(圆领或立领,以不露颈部为标准)。毛衣不可穿红色、绿色、蓝色、白色、黑色;毛裤、内衣(要求素色);新旧都可,珍惜福报;
  居士海青(未剃度前上殿时穿);
 居士服(未剃度前在僧寮休息时穿);
 剃发者应自备一顶帽子或假发(还俗后用);3报到之前请自行解决洗澡问题,道场不再安排洗澡时间;
  报到时须带本人身份证和代购僧服交款收据(或汇款凭证);电话报名者报到时须带一份身份证复印件及一寸近期免冠照片一张。
 现金、手机等贵重物品需上交统一管理(最好不带贵重物品)
  禁止佩戴所有饰物、金银首饰(耳环、项链、手链、戒指、鼻环等);
  不可化妆、涂抹香水、涂抹指甲油,指甲不可过长;
 禁止带任何食物、水果进入僧寮,更不可带荤腥食品和烟酒进入寺院;
 自购僧服可以留做纪念,(不可平时在家穿着);也可以供养常住,但不可在道场中结缘给个人,更不可单独供养某位法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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