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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晓彤表演“千手观音”被指侵权,节目组道歉

发布时间:2024-03-30 02:39:23作者:金刚经全文网
关晓彤表演“千手观音”被指侵权,节目组道歉

今天,浙江卫视综艺《王牌对王牌》和关晓彤在热搜上挂了大半天。傍晚,《王牌对王牌》终于在微博上致歉。

相信很多人都还记得2005年央视春晚那个让人惊艳的舞蹈节目:《千手观音》。当时,21个平均年龄21岁的聋哑演员用出神入化的肢体语言,将舞蹈《千手观音》演绎得天衣无缝、美轮美奂,赢得了全国观众的掌声和感动。

昨天(2月15日),浙江卫视《王牌对王牌4》第三期节目中,关晓彤携手聋哑演员重现《千手观音》,意在向春晚的精彩瞬间致敬。

然而,该节目的《千手观音》并未经过春晚舞蹈《千手观音》的著作权人中国残疾人艺术团授权,引发版权争议,被指侵犯原作者版权。

在15日晚节目播出后,@中国残疾人艺术团 再次发布微博,指责节目组侵权,并发布侵权声明:

中国残疾人艺术团拥有舞蹈《千手观音》的版权,心灵之声残疾人艺术团表演的《千手观音》未经著作人授权许可,《千手观音》的编导为张继钢导演,并不是节目字幕中标注的茅迪芳,将保留进一步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今天傍晚,《王牌对王牌》在微博上致歉:

此前《千手观音》的著作权归属也发生过分歧。

据中国法院网,2005年7月,北京天唱声场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舞蹈总监刘露将总政歌舞团团长张继刚告上法院,认为张继刚为该作品申请著作权登记时,将作者署名为张继刚,是对刘露应享有的《千手观音》著作权的侵犯,要求法院确认其为《千手观音》的作者。

针对刘露的意见,张继刚坚持认为刘露只是负责舞蹈排练的老师,自己才是《千手观音》的创作者。由于诉讼请求被一审法院驳回后,刘露上诉至一中院。

此案中,双方都提交了包括铅笔绘制的舞蹈手稿和排练草图、照片、文章在内的大量证据和证人的证词来证明自己才是《千手观音》的真正创作者。而在大量证词中,刘露方面的证词均未能具体说明刘露是“如何编排”的舞蹈,编排了哪些内容,修改部分又是什么内容;相比之下,张继刚一方的证词则指出了张继钢对《千手观音》舞蹈动作的具体设计内容。

最终,法院认定《千手观音》舞蹈是边编导、边修改、边排练而完成的,编导与排练无法截然分开,但编导的意志决定了排练者和舞蹈表演者的意志。虽不排除排练者在排练中也要通过智力活动完成排练过程,但该过程不具有本质上体现原创意义和主导意义的编创属性。据此,法院做出了驳回刘露诉讼请求的判决。

之后,北京军区战友歌舞团原舞蹈编导茅迪芳因认为舞蹈《千手观音》与自己创作的《吉祥天女》构成相似,侵犯了自己的著作权,将张继钢、中国残疾人艺术团告上法庭。

2007年9月,北京海淀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吉祥天女》舞蹈是文工团为参加全军第五届文艺汇演而组织创作、全额投资的作品。作为文工团的编导,茅迪芳、顾晓舟参加创作是其本职工作,同时因舞蹈的音乐、服装、灯光、舞美另有设计人员,茅迪芳只享有编导的署名权。且《吉祥天女》舞蹈与《千手观音》舞蹈并不构成实质性相似,因此认定《千手观音》并非抄袭《吉祥天女》,张继钢、中国残疾人艺术团没有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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